什么是庭審翻譯?從廣義上講所有的與法院判決用文書相關的翻譯都是庭審翻譯,從狹義上說,又局限于當庭陳述、辯論方面的翻譯。
一.庭審翻譯的形式
庭審翻譯包括交替傳譯、同聲傳譯和視譯三種主要形式。
1交替傳譯是指,譯員坐在法庭的譯員席上,在聽陳述者講話的同時進行筆記,在陳述者停止講述后開始講完整的講話內容準確地傳達給庭審各方。這種方式特別少,而且不會是一個翻譯單獨擔當,以免帶來庭審偏差。
2.同聲傳譯指譯員需要在庭審中的某一方開始講述幾個詞之后即開始其口譯過程,并保持滯后講述者幾個詞語的節奏同步傳遞翻譯內容。考慮到庭審內容的專業性以及嚴格的準確性要求,這種庭審翻譯形式對于譯員無疑是巨大的挑戰。這種方式僅限于理論,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3.法庭上的視譯內容主要是書證、判決書等文字材料。由于這些材料往往是當庭出示或出具的,譯員需要當場將其口頭翻譯給庭審各方,其難度可想而知。沒有過硬的語言功力和心理素質以及扎實的相關法律知識,是無法勝任高難度的庭審翻譯的。
二.庭審翻譯的原則:
譯員在庭審翻譯中以忠實為第一要務,這一點還體現在譯員在工作中不要代入自身的好惡,完全代替講述者發聲,使用第一人稱傳遞講述者所講的內容。
三.庭審翻譯的挑戰
如前所述,庭審翻譯在專業性和準確度上都對譯員提出了極高的要求。

四.庭審翻譯的特點:
1.專業性強
專業性主要體現在法律領域。譯員必須充分掌握庭審法庭所適用的法系(英美法系或大陸法系)的規則,并對相關的法律概念的雙語表達完全熟悉,成為專業上的行家。
2.準確度要求高
在庭審翻譯中,不但需要譯員準確傳達硬事實(solid fact)和實質性信息,而是要必須完整準確、一字不差地翻譯源語信息,不得修飾和省略源語信息,也不得更改源話語的語體和語域。這是有庭審翻譯立法的國家中對于庭審翻譯作出的法定要求,也成為測試和評估庭審譯員的標準。
五.庭審翻譯對譯員的要求
法庭口譯人員肩負著重大責任,相關的庭審信息如果翻譯不當可能導致當事人利益和權利的嚴重損益,因此,翻譯精準是庭審翻譯中需要嚴格遵守的要求。具體而言,庭審翻譯中每句話每個詞語都不能有偏差,更不可以隨意增減。翻譯者還要還原當事人的語言風格,包括陳述過程中的停頓、回避、猶豫或者改口等行為。
庭審翻譯中譯員不不僅僅要翻譯原被告的陳述,還要涉及律師、法官、證人等相關方的陳詞。因此,譯員不僅僅要具有熟練的翻譯技巧,還需要精通適用于所參與庭審的法律專業知識。
六.前景展望
庭審翻譯相關立法在我國尚未起步,庭審翻譯在使用安排上具有較大的隨意性,再加上相關的服務需求較少,很少有譯員專門從事這一個高難度的業務。但是,這一翻譯領域在發達國家的口譯業務中占比不小,并且具有較高的專業性。隨著中國法制建設的趨于完善,以及中國在國際交往中日益活躍,跨語言法律糾紛也不免隨之增多,庭審翻譯業務或會迎來增長并走向專業化。